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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节能建筑设计建设评价标准汇总

发布时间:2016-11-05 11:45
作者:四川新风系统
来源:网络

         绿色建筑--是指能够达到节能减排目的建筑物,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建筑。让新风系统在普通住宅领域,政府、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普及,引入新风系统,让绿色节能建筑技术更完善。

         绿色建筑的“绿色”,并不是指一般意义的立体绿化、屋顶花园,而是代表一种概念或象征,指建筑对环境无害,能充分利用环境自然资源,并且在不破坏环境基本生态平衡条件下建造的一种建筑,又可称为可持续发展建筑、生态建筑、回归大自然建筑、节能环保建筑等。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共有六类指标,由高到低划分为三星、二星和一星。

         中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对于“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已有明确要求。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意见》(建标[2014]139号)中,也将“加强绿色低碳、资源节约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任务之一,要求“继续推进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建设”,推动中国节能建筑的建设。

          GB/T50378-2006(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汇聚我国绿色建筑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制定的第一部多目标、多层次的绿色建筑综合评价标准。之后,一批绿色建筑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社团标准各层级)编制完成并发布实施,初步形成了一个标准体系。与常规的基于各专业的标准体系不同,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属于支撑形势任务的主题体系,契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意见》。

 四川建源-绿色节能建筑与新风系统保护部

一、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在2006年版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发布执行后,国家已完成或立项的绿色建筑标准逐渐形成了特定阶段的绿色评价标准、特定功能类型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特定阶段的绿色建筑专用标准(规范或规程)、特定专业的绿色专用标准(或规程)等多个子集。

         评价标准:已通过多部标准含盖了建筑设计、施工、运行、改造的全生命期(绿色建筑设计阶段和运行阶段评价均由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规定),但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与各特定功能类型的评价标准的关系还需处理;此外,在GB/T50878-2013《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之外,还有针对烟草行业厂房的评价标准。目前,相关主管部门也组织研究了这些问题。

         对于特定阶段的绿色建筑专用标准,已基本含盖建筑设计、施工、运行、改造的全生命期;但JGJ/T229-2010(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作为行业标准,尚无法用于工业建筑的绿色设计;《既有社区绿色化改造技术规程》仅可用于社区建设,其它类型既有建筑的绿色改造目前还没有专用的标准。

二、地方标准


         为推进地方标准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意见》提出的主要措施之一。全国各地在前述的绿色建筑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基础上,积极制定了基于自身历史文化禀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本地地理气候特点、促进先进技术应用的绿色建筑地方标准,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公布的地方标准备案信息,将标准分为如下几类:

1、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我国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当地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其中广西省地方标准按GB/T1.1-2000的规则起草),占比近八成。福建省和重庆市已于2014年根据新版国家标准GB/T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发布了新版的地方标准;河南省另制定并发布了保障性住房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在这些省市之外,山西、黑龙江、安徽、湖北、西藏、陕西、新疆的地方标准也在积极编制或计划之中,或是已制定了国家标准的实施细则。

2、绿色建筑设计标准: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9个省市已有当地的绿色建筑设计规范/标准,或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其中,上海和陕西均针对住宅和公共建筑分别制定了两项设计标准;重庆市在其《绿色建筑设计规范》之外,还将地方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为《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直接达到国家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要求。此外,四川省专门制定了针对绿色学校的设计标准。

3、绿色建筑施工标准:

         北京、天津、河北、上海、福建、河南、甘肃、青海、重庆等9个省市已有当地的绿色施工规程,或绿色建筑施工管理规程/规范。广东和四川已有当地的绿色建筑施工评价标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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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的其它标准:

         例如,安徽省和重庆市均有绿色建筑检测标准;个别地方还制定了当地的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绿色照明等特定的专业的绿色专用标准等。


5、天津市制定了专用于中新天津生态城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绿色建筑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绿色节能建筑标准体系。

          总结,目前地方标准大多沿袭了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技术路线(尤其是评价标准),以便于地方执行实施的一贯性;同时各地也通过对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技术条文做了补充细化、删减简化、修改了内容或指标值、另增、取消、拆分、合并、调整章节位置等处理方式,结合地方实际情况作了进一步补充和发展。但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仍然存在很多的相同点。

三、社团标准

   
          根据中国《标准化法》,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等。积极发展社团标准,培育社会性组织编制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等推荐性标准,增加标准供给,同样也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意见》提出的主要措施之一。

          现在,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已编制发表了CSUS/GBCl-2010《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香港版)》、CSUS/GBC2-2011《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CSUS/GBC3-2012《绿色商店建筑评价标准》、CSUS/GBC4-2013《绿色校园评价标准》、CSUS/GBC05-2014《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CSUS/GBC06-2015《绿色小城镇评价标准》等一系列标准。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也发布了工程建设协会标准CECS377:2014《绿色住区标准》。我们国家的绿色节能建筑相关设计、建设、评价标准还在不断完善中!相信在政府、行业、地方、市场和社会等各方力量的努力下,中国绿色建筑产业将迈向更高的阶段。

          新风系统也将走进更多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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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四川新风系统节能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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